維權3年多 廈門“竹壩”商標終歸同安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0年01月20日 查看次數(shù):1518
歷經3年多維權,廈門“竹壩”商標爭議終于塵埃落定。19日,記者從廈門同安區(qū)工商局獲悉,近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組成的合議組依法審理終結,裁定搶注的“竹壩”商標予以撤銷。 2007年前,久負盛名的廈門竹壩米酒的“竹壩”商標被一名四川成都人惡意搶注,搶注冊商標為“竹壩﹢ZHUBA”。廈門竹壩華僑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商標持有人),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起爭議裁定申請。 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此案,并組成合議組依法進行了審理。評委在評審時認為:竹壩華僑經濟開發(fā)區(qū)至遲于1987年即將“竹壩”作為商號使用并持續(xù)使用至今,商號登記時間早,從事經營活動的時間跨度長,經營業(yè)績突出;生產米酒、桂圓酒等多種酒類產品,其中桂圓酒于2000年被科技部列為“國家級星火項目計劃”;在安置難民、解決難民就業(yè)等僑務事務方面具有一定的貢獻,早在1993年就被福建省僑務辦公室評為“僑務系統(tǒng)先進集體”;有爭議的商標持有人也處于福建省境內,對于竹壩華僑經濟開發(fā)區(qū)在先使用在釀酒行業(yè)并有一定知名度的“竹壩”完全有知曉的可能。 由于爭議的商標“竹壩﹢ZHUBA”與廈門竹壩華僑經濟開發(fā)區(qū)的商號在文字構成和呼叫上完全相同,易導致消費者混淆,致使在先商號權人利益可能受損,國家工商總局依法作出裁定:商標“竹壩﹢ZHUBA”予以撤銷。 □相關鏈接 竹壩遭搶注始末 2007年,當“同安封肉”商標遭惡意搶注后,竹壩華僑釀酒廠為了將“竹壩”品牌保護起來,向國家商標局申請“竹壩”商標,被國家商標局駁回,理由是已有人在類似商品上在先申請了“竹壩﹢ZHUBA”商標。 經查,“竹壩”商標由四川的諶某于2005年申請注冊的,已獲國家商標局核準,而后諶某將“竹壩”轉讓給貴州的袁某,袁某再將商標以10萬元轉讓給福建漳州某酒廠。新聞來源:海峽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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