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牛”商標獲批“蒙!备嫔淘u委
來源:綿陽圣興卓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2年10月08日 查看次數(shù):1085
新京報訊 (記者張媛) 張某申請了商標“猛牛”用在潤滑油等產品上,為此,內蒙古蒙牛乳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將核準此事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簡稱“商評委”)訴至法院。近日,一中院一審駁回了蒙牛公司的起訴。
2004年3月2日,張某申請注冊“猛牛”商標,指定用于潤滑油等商品,之后,該商標經商標局初審并公告。其間,蒙牛公司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商標局認為,兩個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不類似、也未構成近似,因此裁定“猛!鄙虡擞枰院藴首。
蒙牛公司不服裁定,再次提出異議申請,但商評委作出與上次相同的裁定結果。
為此,蒙牛公司起訴商評委稱,“猛牛”與該公司馳名商標“蒙!睒嫵闪耸褂迷谙嗤蝾愃粕唐飞系母叨冉粕虡耍瑒荼貢䦟е鹿姷幕煜。
案件審理期間,商評委辯稱,其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請求法院予以維持。
法院審理后認為,目前,“猛!鄙虡酥付ㄊ褂玫臐櫥、潤滑劑等商品與“蒙!鄙虡怂褂玫娜橹破飞唐逢P聯(lián)性較弱,在功能用途、生產銷售渠道、消費對象等方面均存在較大差異,“猛牛”商標的注冊并沒有違反商標法的規(guī)定。
法院認為,兩個商標雖然讀音相同,但公眾一般注意力仍可以將二者相區(qū)分,不至于對商品來源產生誤認,兩個商標未構成近似商標。因此判決維持商評委的裁定。 (本文來源:新京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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