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肥羊商標成“肥肉” 兩公司“爭食”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1年05月20日 查看次數:1358
內蒙古小肥羊餐飲連鎖有限公司因認為西安小肥羊的商標侵犯了自己的商標權,向商評委提出復議。復議被駁回后,內蒙古小肥羊又將商評委告上法庭。記者今日獲悉,一中院駁回了內蒙古小肥羊的起訴。
去年1月18日,商評委裁定駁回內蒙古小肥羊復議時稱,西安小肥羊申請的時間是2001年1月8日,比內蒙古小肥羊的申請時間早了將近一年時間。此外,西安小肥羊的服務內容是推銷,而內蒙古小肥羊則主營餐廳服務,兩者的行業(yè)跨度較大,區(qū)別比較明顯。
法院認為,內蒙古小肥羊所稱的自我廣告宣傳和自我產品服務,與西安小肥羊所做的中介服務和代理他人從事商品服務,存在本質區(qū)別。因而,即便“小肥羊”已是知名品牌,但兩者并不會發(fā)生混淆,因而駁回了內蒙古小肥羊的起訴。
內蒙古小肥羊餐飲連鎖有限公司因認為西安小肥羊的商標侵犯了自己的商標權,向商評委提出復議。復議被駁回后,內蒙古小肥羊又將商評委告上法庭。記者今日獲悉,一中院駁回了內蒙古小肥羊的起訴。
去年1月18日,商評委裁定駁回內蒙古小肥羊復議時稱,西安小肥羊申請的時間是2001年1月8日,比內蒙古小肥羊的申請時間早了將近一年時間。此外,西安小肥羊的服務內容是推銷,而內蒙古小肥羊則主營餐廳服務,兩者的行業(yè)跨度較大,區(qū)別比較明顯。
法院認為,內蒙古小肥羊所稱的自我廣告宣傳和自我產品服務,與西安小肥羊所做的中介服務和代理他人從事商品服務,存在本質區(qū)別。因而,即便“小肥羊”已是知名品牌,但兩者并不會發(fā)生混淆,因而駁回了內蒙古小肥羊的起訴。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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